第二节   城市的功能

 

 

一、城市功能的含义、特点和类型

 

  根据系统论的观点,功能是指某一事物在一定条件下具有的能力和所起的作用。

  城市功能也称城市职能,是由城市的各种结构性因素决定的城市的机能或能力,是城市在一定区域范围内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活动中所具有的能力和所起的作用。

  城市功能具有以下一些特征:

  第一,整体性。

  城市功能是各种功能相互联系、相互作用而形成的有机结合的整体,而不是各种功能的简单相加。

  第二,结构性。

  城市的整体功能是由其内在结构决定的。城市各个要素的有机结合才形成城市的整体结构,各个要素表现的功能的有机结合才形成城市的整体功能结构。

  第三,层次性。

  城市功能是由不同层次的子系统构成的大系统,城市功能系统和子系统隶属关系不同而形成的等级,就是城市功能的层次。不同层次的城市功能既互相依存、互相作用,又互相区别、互相制约。)

  第四,开放性。

  一定区域内的物流、人流、资金流、信息流通过各种方式汇集于城市,经过城市的优化组合产生了能量聚集效应和放大效应,从而形成了城市的各种功能。而城市功能的发挥过程,实质上是城市与外部发生物质、能量和信息交换的过程。因此,城市功能的形成和发挥作用的过程,是全方位开放的过程。

城市功能有以下几种类型:

  1、共同功能

  2、主导功能

  3、特殊功能

  4、综合功能

 

1、共同功能

  城市的共同功能是所有城市都具备的功能,即城市必须具有的为生产、生活和提高人的素质提供服务的功能。表明的是城市的共性,区分的是城市与乡村的界限。

  城市的共同功能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的内容:

  为城市生产和居民生活提供一般条件的功能,如城市基础设施;

  为城市居民提供生活服务的功能,如城市居住区和商业服务业;

  为提高城市居民素质提供服务的功能,如城市的教育、文化、体育、医疗卫生、娱乐等。

 

2、主导功能

  城市主导功能是指在城市诸功能中处于突出地位和起主导作用的功能,它影响或左右着城市其他功能的运行,甚至决定城市的性质和发展方向。

  例如,鞍山、马鞍山市是以钢铁工业为主的工业城市;大庆、茂名市具有原油生产和加工的主导功能;景德镇具有生产陶瓷的主导功能;大同、淮北市是以煤炭为主的工业城市。

  城市主导功能一般是相对稳定的。但不是永恒不变的,往往因资源的减少、新兴产业的起飞、行政区划或行政地位的变更等而发生转变。

 

3、特殊功能

  特殊功能是指某一个城市或某类城市所特有的功能。它表明的是城市的个性,区分的是城市之间的界限。

  城市的特殊功能与城市特殊的地理位置、自然条件、资源状况、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历史和现状等有关。例如:上海、天津、广州、大连等沿海港口城市,具有港口吞吐、外贸进出功能;郑州、沈阳、徐州具有铁路交通枢纽的功能;桂林、北戴河、黄山、曲阜的自然风光、名胜古迹使它们具有旅游中心的功能。

 

4、综合功能

  综合功能是指一个城市同时具有多种并且有机结合的主导功能,每一种主导功能的作用范围和影响都比较大。

  一般来说.作为首都、省会、首府的大城市或特大城市都具有综合功能,如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广州、沈阳、武汉、南京等,它们既是全国或所在地区的政治中心,又是经济中心、科技文化教育中心、信息中心、交通中心,对全国或周围广大地区有强大的辐射力和吸引力。

  城市功能是城市的自然生态环境、地理条件、历史条件以及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条件等多方面因素长期综合作用的结果。其中,影响城市功能的主要因素有

  第一,自然条件。经济地理条件、交通地理条件、自然资源状况等自然条件是城市功能形成和发展的基础。

  例如,大连市成为外贸港口城市是因为有深水海湾。大庆市,成为石油化工业城市是因为有丰富的石油天然气资源。桂林成为旅游城市是因为有桂林山水。

  第二,城市的经济实力及其主导产业。

  城市的经济实力制约着城市吸引力和辐射力的形成,而城市的经济实力又依赖于城市的主导产业。经济实力较强的城市,通过其主导产业对国家或其周边地区的经济产生巨大的影响,从而形成该城市的主导功能。

  第三,行政区划。

  从中国的实际情况看,大中小城市一般是一定地区范围内的政治中心和行政管理中心,而城市的政治和行政管理中心功能会带动城市经济、文化、教育、卫生等的发展,促进城市其他功能的形成和发展。中国许多城市一旦成为某一级政府的所在地,不仅城市社会经济立即加速发展,而且城市功能很快发生重大变化。

 

 二、城市功能的发展规律

  城市功能是一个从简单到复杂、从低级到高级的不断发展变化过程,是一个不断累积、叠加、优化的过程。

  叠加性发展规律是城市功能发展的一般规律 。具体表现为三个规律:

  1、城市功能叠加倍增效应规律

  2、主导功能变异进化规律

  3、功能升级增量规律

  城市功能叠加性发展规律是指: 城市功能的发展经历了一个从单一功能到多元功能的过程,原来没有的功能产生并发展起来,原来已有的功能在被继承的同时得到进一步的完善,使得现代城市成为多元功能的集合体。

  例如:在农业社会时期,城市的产生过程首先是城市的政治功能和贸易功能叠加发展的过程,后来城市手工业功能和文化功能的叠加促进了城市的进一步发展。此时城市的设置往往出于政治控制的目的,是为了用强制手段在政治上统领和支配农村或其周围地区,从而使政治中心功能成为城市的主要功能。在农业社会时期,地理位置和自然条件对城市功能的形成和发挥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在工业社会时期,机器大工业替代了工场手工业,各种生产要素和大量的社会财富高度集中于城市,使城市功能发生了质的变化。城市除了继续保持原有的政治功能外,经济功能开始成为城市的主要功能,城市成为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中心,国民经济的重心从农村转移到了城市。这一时期城市的经济中心功能主要表现为工业生产中心功能,此时占主导地位的产业是工业即第二产业。但是,在工业生产的带动下,城市的商贸中心、交通中心、金融中心、教育中心、科技中心、文化中心、信息中心消费中心等功能逐渐增强,城市功能开始向多元化方向发展。决定城市功能形成和发展的主要因素是资源。

  在后工业社会时期,第三产业成为城市的主导产业。产业结构的这种变化,推动了城市功能的变化。在城市的经济中心功能中,以第三产业发展为基础的市场中心、信息中心、科技中心功能开始占据主导地位。决定城市功能的主要因素是科学技术。

 

1、城市功能叠加倍增效应规律

  城市功能的多元化不仅仅是一个功能由少到多的量变过程。实际上,城市功能的多元化会使城市诸功能构成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以整体的非加和性的特点极大地增强城市功能的能量,产生出倍增效应。

  例如,假定一个城市只是工业生产中心而不是商业中心,这个城市作为工业生产中心的能量就会十分有限。如果这个城市叠加上商业中心的功能,就会如虎添翼,不仅能增强其工业中心功能的能量,而且在工业中心功能支撑下,其商业中心功能的能量会迅速放大,城市就会充满活力。从中国的实际情况看,功能单一的城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就相对较低,而功能多元化的城市则相反。

 

2、主导功能变异进化规律

  在一个城市存在多种功能的情况下,必然会有一种功能是城市的主导功能,它决定着城市的性质和发展方向。城市的主导功能不是一成不变的,而会不断发生变异。具体地说,新的主导功能会替代城市已有的主导功能,从而使整个城市的功能结构发生质的变化.城市性质也随之发生显著变化。正是在城市功能的变异过程中,城市功能得到了进化。

  由于城市主导功能主要是由城市的主导产业决定的,所以.城市主导功能的变异具体表现城市主导产业的变异。

  导致主导产业变异的原因一般有三个自然资源优势的变化、地理区位优势的变化、产业结构的变化。

 

3、功能升级增量规律

  城市功能的叠加不仅是量的叠加,而且是质的叠加。在城市功能质的叠加过程城市功能得到优化,城市功能的能量迅速增强。这种情况即为功能升级增量规律。

  城市功能升级增量,首先表现为城市功能由简单变为复杂。

  比如,城市的政治中心功能在原始城市中是极其简单的,无非是镇压奴隶的反抗、抵御外族的入侵、征收租税等。而到了近现代社会,城市的政治中心功能复杂化,城市通过立法、司法、行政、舆论、宗教信仰、道德规范等多种形式来影响社会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使城市成为一个名副其实的政治中心。

  其次,从城市功能的能量而言,城市功能升级增量表现为城市功能由低级变为高级。

  例如,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自然经济占主体地位.城市的贸易功能的能量十分有限,交换形式单一,交换的品种和数量很少。到了现代社会,市场经济的发展使得城市贸易功能的能量大得惊人,交换形式多样化,交换品种繁多,交换规模巨大。因此,现代城市的贸易功能显然要高级得多。城市功能的升级增量主要通过城市功能的不断专业化或细化实现的

 

三、城市功能的优化

  城市功能的优化,是指在一定区域范围内,在现有社会经济技术和资源条件下,依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根据城市功能的发展规律,调整原有城市功能中的不合理部分,建立合理的城市功能结构和高效的城市功能运行方式,以取得较高的城市社会经济效益。

  城市功能结构的合理化有以下三个基本途径

  第一,实现以市场中心功能为主的城市功能多元化发展。

  要确立市场中心功能在城市诸功能中的核心地位,必须强化城市产业结构的调整力度,实现城市产业结构的优化。因为,城市功能的物质载体是城市产业结构,城市功能优化的基础是城市产业结构的优化,城市产业结构的优化是城市功能优化的动力和源泉。

  第二,因势利导地确定和发展城市的主导功能。

  城市主导功能是一个城市的优势之所在,是决定城市总体功能性质的主要因素,最能体现城市的个性和特色。确定并突出城市的主导功能,有助于把城市的能量聚集在其优势产业上,提高城市对外辐射的强度和力度,更好地发挥城市作为一个国家或地区中心的作用。因此,城市政府应该把培育和优化城市主导功能作为市政管理的重要内容,以明确城市的个性特点和发展方向。

  值得注意的是,每一个城市的主导功能会发生变异,为此,当现有城市主导功能还有发展潜力时,应在充分发挥其主导作用的基础上,积极寻找和发展具有广阔前景的新产业,培植新的经济生长点,从而为城市主导功能的转换提前作好准备,避免因原城市主导功能的变化及优势的丧失而造成城市的衰退。

  城市主导功能的优化主要体现在城市支柱产业的优化上,因此,突出和发展城市主导功能的基础是确定和发展城市的支柱产业。(所谓支柱产业,是指在城市经济发展中起主要推动作用、有决定性影响的产业部门,它的专业化水平较高,具备很强的产业关联度,有较大的收入弹性和发展余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大中城市的支柱产业一般是多个产业组成的产业群体。)

  第三,增强城市外部功能,完善城市内部功能。

  城市外部功能是一个城市对城市以外地区所产生的效能,城市内部功能是城市为其内部企事业单位和居民服务的效能和作用。

  城市外部功能和内部功能都是城市发展中必不可少的。其中,如果城市外部功能越强,城市辐射的范围越广,城市经济的集中化、集约化程度越高,城市赚取的收入、获得的利益越大,城市发展的潜力和空间就越大;反之,如果城市外部功能越弱,城市就越缺乏发展动力,城市就会逐渐萎缩甚至衰亡。因此,优化城市功能的重点是增强城市外部功能。但是,城市内部功能也是不可忽视的。因为城市内部功能越强,就越能更好地为城市外部服务,为城市外部提供更好的投资、发展环境。可以说,城市外部功能和城市内部功能的关系是“骨”与“肉”的关系。如果没有城市外部功能,就没有城市的骨架;如果没有城市内部功能,城市外部功能的发展就不会有“营养”来源。因此,只有使城市外部功能和城市内部功能处于协调平衡状态,城市才具有旺盛的生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