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讲 但丁与中世纪欧洲文学
欧洲中世纪文学(公元5—14世纪)包括欧洲封建社会初期(5—11世纪)和中期(12—14世纪)的文学。基督教思想制约着中世纪文化,各类文学也无不打上它的印记。拉丁语成为当时国际通用语。但丁是“中世纪的最后一位诗人,同时又是新时代的最初一位诗人”。
一、中世纪文学的基本类型
1、教会文学(又称僧侣文学),在10世纪之前垄断欧洲文坛,是当时惟一的书面文学,大多取材于圣经,体裁有基督故事、圣徒传、祷告文、赞美诗、宗教叙事诗和宗教戏剧等。主要宣扬禁欲主义和来世思想图2-01。艺术上多采用梦幻故事和寓意性、象征性的表现手法。
2、英雄史诗,分为两类,早期的主要反映氏族社会末期的社会生活和思想观念,歌颂部落英雄,代表作有《贝奥武甫》、《希尔德布兰特之歌》、《埃达》、“萨加”和《卡勒瓦拉》;后期的英雄史诗是封建制度建立后的产物,具有忠君爱国的思想倾向和宗教观念,代表作有《罗兰之歌》、《熙德之歌》、《尼卜龙根之歌》、《伊戈尔远征记》。另外还有一种从民间口头文学发展而来的故事性诗歌——“谣曲”,代表作有“罗宾汉谣曲”。
3、骑士文学,它是骑士制度的产物。骑士的信条是“忠君、护教、行侠”以及效忠和保护女主人。骑士文学的主要体裁:骑士抒情诗和骑士传奇,前者以普罗旺斯诗歌为代表,《破晓歌》;后者按题材分为不列颠系统、拜占庭系统和古代系统,尤以不列颠系统的《特里斯丹与伊瑟》最为著名。骑士文学的抒情技巧、心理描写、情节离奇的浪漫风格对欧洲近代抒情诗和长篇小说创作有深远的影响。
4、城市文学(又称市民文学),是一种反映市民思想感情的世俗文学,主要形式有短小的韵文故事(故事诗)、长篇叙事诗、抒情诗和戏剧。法国的长篇叙事诗《列那狐的故事》和《玫瑰传奇》图2-02、图2-03是城市文学最重要的作品。市民诗人吕特勃夫和维庸图2-04。城市戏剧,以法国笑剧《巴特兰律师》为代表。